法律咨询

我跟我前夫是2006年11月1日离婚的.当时小孩还不到4个月.法院把小孩判给了我.他每月支付500抚养费.而我一直没工作一切都靠父母来支援.现在小孩已经21个月了马上可以上托儿所了.我住在郊区乡下,而她父亲是市区的家里有2套商品房,工资大概在3600左右.我想小孩读书应该在市区读比较好.而我没有工作,父亲下岗母亲每月工资900.已经没有能力去好好的抚养她

医疗纠纷
2008-05-07 11:35:5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