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和老公离婚,我们有个女儿才8个多月,我希望得到女儿的抚养权。由于他们家是农村户口,以前修的房子现在已经占了,一家人正在过渡,政府给过渡费,拿到赔付的拆迁安置房还要等至少三年以上的时间,而我的户口没有迁过去,但是根据当地的政策我可以享受51个平方的住房,女儿的户口是跟他爸爸上在一起的,女儿也能享受51平米的住房。如果现在我提出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我,那我和女儿的住房是不是都能归我,还有以后几年的过渡费是不是也能拿到?在拆他们房子的时候听说是签了协议的,具体内容好像是以后赔付的房子要几套,都要什么户型,那么这个协议对我来说是不是证据,如果必须要这东西,可不可以申请调查取证?还有就是抚养费的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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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可以的,孩子才这么小,一般会判决给母亲.关于拆迁的协议也属于你们婚内的债权,我认为该是你的部分应该给你,但是法院判决起来可能有难度,因为毕竟不是物,而是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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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