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结婚,2007年11月生了小孩,小孩户口跟男方。我的户口在新疆。小孩从月子里就一直由我和我妈妈一起带,婆婆只是偶尔来帮忙。3月中旬,我妈妈带小孩去了新疆照看,至今一直由我爸我妈照顾。现在所住的房子是男方2004年买的,房产证上的权利人写的是男方一家三口三人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但当初装修的时候我家也出了钱,结婚我娘家一共出了10万现金,且在老家的婚礼也是娘家办的。现在我与男方发生矛盾,有离婚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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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离婚,上海的房子你拿不到的,小孩可以跟你,你可以问他要抚养费,你如回新疆,也可要他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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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