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9年进入公交公司,属于合同制工人。刚进入公交公司时是在四公司,在2002年3月调入现在的空港公司(原来属于一公司,叫做民航车队),后来与双流机场合资成立了现在的公司。在2007年12月时。公司通知我,说我合同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因为种种原因公司将不会再和我续签合同,并将我们推荐给公交一公司。当时考虑到我们的工资结构有工龄工资及岗技工资,岗位工资等构成,如果由他们推荐我的所有工资结构就会从最低一等开始,每月会少很多,所以我就要求调入公交四公司从而保持我的工资等级。2008年1月1日我正式调入公交四公司。但空港公司在办理我手续时,从我的风险押金中扣除了1730元的服装费用,并说我是调动服装费用要自己出,但这些服装在我现在的公司并不能用,我还是要重新做工作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