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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运河路263号四号楼402室卖给封为民一家三口.由于该房是供电局房改房要5年以后才好出售.房产证.购房协议.收款收据全在他们处.5年后封为民带好一切手续要求过户.因他转卖给刘来发要求直接过户给刘来发,以节省一道过户费用,我们达成协议同意过户.办理过户(收款收据保存在刘来发处).过户1年半以后女方说房子是她出钱买的,跟封为民没任何关系.说封为民跟她不是正式夫妻.房屋没卖之前是出租给他们的.房租是1年收1次.我一般都是晚上去收费用.我每次去收时他们都在场.有几次封为民还是睡在床上.在任何人看来他们是很正常的三口之家.不知道他们不是夫妻.现刘来发控告女方占房不让.女方要求我出此证明

证券投资
2008-05-04 12:52: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