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今年一季度,某公司要为工作人员租一房屋做宿舍,一名同志到我家一处房屋查看,当时他看的很细致,将上下水、煤气、电灯开关都检查了,对房屋状况都比较满意,于2008年3月4日和我们签订租房协议,租期自2008年4月10日起至2009年4月9日止,并约定押金500元。在协议第五条还写明“在协议规定期限内,双方不得无故提前收房或提前退房,否则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嶂赔经济损失。”他们入住15天,卫生间坐便堵了,他们找我,我过来检查没有办法疏通.后来将坐便砸开,发现是香皂盒盖堵在里面.我对他们讲:这个盖以前是在洗面盆上面的横板上,你怎么给弄到坐便里,他们讲不是他们弄的,那是以前就在里面了.我说:如果以前就在里面,你在入住前检查时下水能是通畅的吗?你还能住15天吗?可他们说是一点点堵的,现在要退租,并索要押金.

涉外纠纷
2008-04-27 08:42: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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