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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3年前我从上海江桥张家村村民陆某手中以每年6W的价格承租了3亩荒草土地,合同签定期为5年并约定自第三年开始以每亩3%的价格递增土地租赁费用.06年,陆某声称由于该土地国家可能动迁,而我在此办理企业害怕我到时候赖着不走所以要把合同调整成一年一签,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个陆某大字不识一个,在当地是个有名的无业有名),我同意了他的条件,并且在新的合同中注明了每年合同到期如果无国家动迁行为,土地仍由我续租,在无我书面同意下,陆某随意收回土地或者转租他人,将立即赔偿我6W人民币以及我在该土地所有投资。到今年的7/31,上一年的土地合同到期,陆某提出要将租金增加至15W一年,否则就要收回隔壁的一半(为了减少经营压力,我已经将土地分为两半,其中的一半租赁出去了,在陆和我的合同中也没有说没得到他的同意我不可以将土地擅自出租),我很清楚,陆是看到隔壁租赁出去的有钱赚,所以他这么做的。他甚至给隔壁的租赁户打电话,叫他们直接和他签合同,否则他就要开推土机封门。在这几年里,我投资了不少的资金开办工厂,生意不好我熬着,从原来的荒草地到现在的厂房设备人员,都是我的心血。现在遇到这个情况,我想请教各位大律师,我有翻牌的机会吗?这个社会还有公道吗?

经济相关
2008-08-03 16:36: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