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方单位可以凭借结婚证领取公房,今年11月份可以领取。因此二人草率的结了婚,但是婚后二人性格严重不合,准备离婚,但是女方觉得很委屈似乎是男方为分得房子而利用的工具,女方该怎么办?我是女方的妹妹,我不想善罢甘休,我能为姐姐做些什么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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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可以主张分配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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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谢谢您的回帖,但是房子要在今年11月份正式分下来,我姐姐如果准备8月份离婚的话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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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分不到啦.如果8月份离婚的话,那男方也将得不到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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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房产证下来后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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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都是近8月份了,何必这么急呢,各人回娘家拖三个月再离也不迟。
2、如果分的房子是产权房,则可以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再分割。
3、但现在单位分房都是分的使用权房,分得的人并没有产权。离婚时不能对只有使用权的房子进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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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