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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我从3月27日去公司正式上班,4月23日快下班时被莫名其妙炒掉.(备注:入职时老板说合同迟早得签不急,所以,一直没有签). 2,我要公司试用的待遇是:底薪5000元,房补1500元,一天三餐公司提供,年终按10%分红. 3,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 二;事情经过: 4月23日下午五点多钟,老板忽然叫我去谈工作情况,他问了很多问题,例 老板问:\\\\\\\"这次招骋的人员明天培训内容是什么? 我回答:\\\\\\\"采用公司原有的培训资料.\\\\\\\" 他说:\\\\\\\"不谈这个了. 我问:\\\\\\\"那你想谈什么? 他说:\\\\\\\"我刚才的意思是问你公司发展的思路是什么? 我回答:\\\\\\\"公司发展的思路. 可是,最终,他才说出谈话的真正目的,他认为我不适合他公司.叫我不用说下去了,算了吧!此时已经是下午六点半了. 既然他不说了,我只好回家了. 在回家的路上,老板打电话给我,要我交公司的锁匙给他,我不明白意思,就问他,你的意思是说明天我不用工作了吗? 老板回答:\\\\\\\"是的,明天你就不用工作了,来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吧!\\\\\\\" 我回答:\\\\\\\"好吧!\\\\\\\" 在4月24日下午我去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在办交接手续时,我问老板我的工资怎么算的? 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老板告诉我: 1,工资按月计薪天数为30天计算,所以,我不明白为何如此计算? 2,我问老板房补呢?老板说房补一分也没有. 3, 我问老板餐补呢?(备注:在这28天中,中餐公司都提供,可是,晚上只提供5天,早餐一天也没有提供) 老板回答:没有.我不明白为何没有? 4,办完交接后,老板告诉我,4月26日给工资我,可等我回到家,晚上八点多, 老板发短信说: “没钱给,,你去告我吧!” 我回短信说”老板,你的意思是说公司解除与我的用工关系通过法律来解决,是吗? 老板回短信说:“是” 我回短信说:既然你想通过法律解决,我同意.谢谢!” 可是从上面双方搭成共同协议,此事通过法律解决.可是10分钟以后,老板又发短信骂我(从晚上六点多骂到晚上九点多),骂我全家,连这世上最不谌入耳的话都骂了.但是,我没有骂他,只回复:既然你说通过法律解决,那么有什么话,你到时去劳动仲裁说去,不要再影响我. 今天4月25日上午十一点,老板的助理打电话给我,说下午一点汇工资给我,叫我去看,我查了共46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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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5 21:01: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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