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号我驾驶面包车由东向西行走,前方遇到一辆拖着拖排的拖拉机,我打左转向鸣镝
开始超车,当我车行止拖拉机中部时,拖拉机为了躲避右侧公路边一小沟,突然左打方向,拖拉机后的拖排左甩尾,我左打方向并紧急刹车,但是拖排尾部还是撞到面包车的中部,致使拖排上三名两腿悬于拖排外的乘客受伤,面包车险些翻到马路沟内。交警事故鉴定科鉴定我占主要责任,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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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已经回答过,判断责任并不能依据你的陈述,而是依据交警部门的现场勘察等记录,如你对该鉴定不服,是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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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