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和他的一位朋友一起租用了一块地,在租用时的一切手续都是由他朋友去办的,因而这块地的合同就全部以他朋友的名字和上面领导签的(我爸私下和他朋友在合同的复印件上双方都用圆珠笔签了字并盖了手印),而实事的使用也是两个人,房屋的修建等财产也都是全部分开了的。地租费我爸每年也是全部交给了他的(他朋友一直不让我爸出面办任何事)。现在这块地将要被国家占用,这关系到财产的赔偿问题(上面领导知道他们这种情况),也找过他,叫他把合同分开,他不拿原合同出来。上面领导也无法将我爸和他朋友的合同分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