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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涉外纠纷
2008-04-25 16:08:0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对于要求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应当以离婚为条件,如果不要求离婚,只是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不会受理。

    2、双方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一方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3、诉讼离婚中,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5、在离婚时以及离婚后才发现有与他人重婚或同居的事实时效如何处理?对于这一点,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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