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去年嫁到近金桥的姐夫家,他们是自建的房屋,土地证上写的是姐姐婆婆的名字,据说以后会动迁,现在他们要求姐姐将身份证和小孩的独生子女证交出来,上报后再批些平方,合并在婆婆的名下,但是却瞒着姐姐,意思是不让姐姐拿到将来分房子的钱,而且姐姐有张存款是以姐夫的名义存的,但是被姐夫瞒着她转到婆婆名下,问姐夫却不承认,现在姐夫他们只想拿到证,对房子的事也不提,对姐姐漠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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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拆迁之后,再处理离婚之事,而且对于拆迁补偿,你姐姐最好能够适当参与一下,让你姐姐在其中有一定的份额.另保存目前当地的有关拆迁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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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