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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婚前给我写了一份证明,写着房子与我共同所有.因为我放弃银行工作来到他的城市,为他付出很多,让他给我写的,有效吗(就是他用白纸写的,有他签名,纸质不是太好)

婚姻家庭
2008-08-01 19:58:56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1、我并没说书面约定需要公证才生效。
    2、第一项我说明婚姻法规定,第二项我说明他们不属于婚姻法的“夫妻财产约定”。这并不矛盾。
    3、我仅仅认为,根据婚姻法夫妻财产约定的前提必须是“夫妻的身份”,否则就不是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而仅仅是一般的赠与,更准确一点说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而这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涉嫌违反婚姻自由,争议到法院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这已有相关案例。
    4、当然在结婚后,具有夫妻身份的双方可以对婚前以及婚后的财产都进行书面约定,这是无争议的。
  • 赞成王律师关于该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的观点,该赠与所附条件就是结婚,既然已经结婚,那么所附条件成就,赠与行为就成立,因此该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签定了赠与协议,后又没有结婚,现在要来主张赠与物,当然是无效的。也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赠与协议签了,并不影响婚姻自由,你可以选择结婚也可以不结婚,没有人可以干涉。
  • 我来说说我的看法老师门!他们的证明没有第3个人在.就是说法律效率不高,<况且是结婚前的证明,这种只能算是赠送的行为>男方可不可以反悔?也就说我现在不想给你了,你和我要离婚我当然不会给你我结婚前的东西
  • 我看了一下,证明是婚后写的
  • 房产证是老公的名字,但婚后有几万还款,装修我还出了部分钱,但没有证据,婚后二个月让老公给我写的这个证明,有效吗
  • 丈夫在婚前给我写了一份证明,写着房子与我共同所有.因为我放弃银行工作来到他的城市,为他付出很多,让他给我写的,有效吗(就是他用白纸写的,有他签名,纸质不是太好)


    这个证明是在婚后两个月写的,因为婚后有部分还款,装修我还出了一部分钱,(这些又没有证据)而且我放弃了好工作来到他的城市,而且结婚时一分钱彩礼没要(因为老公比较难,当时没钱,完全是感情与他结婚),所以要求他给我写的房产共有,有效吗
  • 这个当然有效了
  • 是有效的协议。
  • 婚前财产约定,有效.
  • 有效.
  • 有效,
  • 虽属房产属于共有,但如未办理赠与过户手续,不生效。
  • 房产赠与需要公证和办理过户的
  • 1、根据婚姻法,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根据以上规定,前提必须是夫妻的约定,而写那个证明时你们还不是夫妻。因此,以此作为夫妻财产约定,我觉得效力是有问题的。
    3、我个人觉得只能是婚前的一种赠与,而房产赠与未办理过户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4、欢迎大家认真讨论。
  • 呵呵,可以形成这样的逻辑,根据《婚姻法》以及《合同法》可以考虑主张无效或撤销。是否可行,需要在具体案件上论证。
  • 属于夫妻财产约定,有效。建议保管好。
  • 你好!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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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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