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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店里的洗碗间偷吃,被副总看到了,他怎么话也没说,就说让我明天不要上班了,但我23日来了,向他要工资,他不承认我在他的店干过,我和他辩解,没用,我的身份证还在店里压着呢,他们也不给我了。请问我还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08-04-23 14:30: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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