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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我老爸驾摩拖车,行驶于乡村公路上,被一辆拉砖的时风三轮车撞倒,造成老爸右腿压伤,后座上我妈右臂肩关节下方粉碎性骨折(大夫说,即使以后恢复了也不会现像正常人的手臂一样可以抬得很高了),及后座一邻居,头部受伤。 当时报了案,交通部门接手了这起事故,车主将伤者在送医院时,说手头没有带太多的钱,等回去筹了钱再来,第二天,由交通部门的事故科做担保,车主往医院打了4000元钱,就再也没有露过面,到住院的第五天,院方通知我们,我们的担保到期了,要我们自己交住院费,我们去找了事故科的负责人,他们说他们只负责收集材料,凋查取证,划分事故责任,钱的事,我们自己解决。他们说只能等责任划分后才能谈赔偿的事。 前提是我爸在农村,摩拖车(现在的助力车)没有办理入户手续,也没有驾证,出事那天也没有带头盔. 对方车辆为外省牌照,

债权债务
2008-04-22 21:27: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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