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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05年7月进入现在的公司,但是我的社会保险是07年10月才给购买的。还有住房公基金一直未给购买,现在我要求公司补交05年7月~07年9月的社会保险和一直没有购买的住房公基金。但是公司不同意,我现在想要解除合同,请问可以拿到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吗?如果可以拿到是不是从05年7月到现在3年的都可以啊?(还有请问公基金是不是国家有规定一定要购买啊?)

涉外纠纷
2008-04-22 11:19: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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