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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07年买的二手房,跟原业主在物业已交齐了2006年到07年的物业费,可是我昨天去物业办理停车位,他却说原业主还欠他们06年以前的物业费,还以这个为理由不给办理,这个合理吗?另外以前的没收,能收06年到07年的吗?

互联网纠纷
2008-04-22 18:52: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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