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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去年八月与一设计院签订一年的试用期合同,今年八月到期。但前两天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聘我,我不是单位所在地本地的。请问我可以拿补偿金吗?虽然是试用期,但单位前两天才跟我说,要我5月份走人,现在马上就到5月份了,如果不给补偿,我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08-04-24 13:50: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