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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7月以首付40%的形式和陕西世丰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凤鸣苑一套两居室住宅的<<商品房购买协议>>按要求开发商应于今年6月底将房产交付我们使用,如果有特殊原因交房期可以限延迟到7月底并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还不能交房开发商需在30天内退房款并按已缴房款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但到现在7月26日,凤鸣苑房子主体还未封顶,根本无法按时交房,开发商于是叫我们提前办理按揭手续(合同规定是主体封顶后才办理按揭)并将合同修改为9月底交房.我们现在想退房并要回我们的房款,但开发商方面一直都不肯正面给我们回答,最后说他们要将我们的房子卖了后再将房子款交给我们.我想退房子,如果开发商拒不退房 我应该怎么办?请问我现在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吗?我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款并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还是我所交纳房款的同期存款利息?我还有其他的什么利益可以主张的吗?如果开发商将我的房子又转卖给别人而且还不退我的房款我应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08-07-29 11:4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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