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沈丘县的一个女孩子,来中山打工已经是五六年的时间,在外面也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可我们父母一直反对我们在一起,于是前年年底他们于与我断绝关系逼迫我回家相亲.我背着在中山的男友回家相亲,同时在父母的监督下和一个我只见过一两次面的男人成了家.可这婚姻我只是为了应对我的父母而答应,我并不想和那个男人一起过日子.于是,我在成家没几天就想方设法逃回了中山,还隐瞒着前男友继续和他在一起.我真的很爱他!我想和他过一辈子,现在我想把在老家里的那段婚姻给结束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还有一点我想说明的是,我和那男人结婚的时候,只是摆了喜酒,而我从来没有和他亲自到民政局去做过登记。但家里人说我们已经有了结婚证,他们说拿着户口本去就可以了,请问这样的婚姻能成立吗?况且到现在我也没见过我的结婚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