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主犯)以在网上做2手买卖为名.骗他人与其见面.将受害者带到预先埋伏的地点(他的同伙事先埋伏在内).他就负责把人带到.剩下的同伙殴打受害者.打到无力反抗为止.接着另个人将其绑起.我的朋友(主犯)把受害人身上的钱物.手机抢走. 现在他们已经全部被捕.大概有十几天了.这件事上了报纸.上了电视.朋友说要是上了媒体.事情就严重了.我知道他们共作案2次.可报纸上说有十余起.一共财产价值5万左右.受害人可能受伤比较严重.有没有致死.我们不知道.现在他们在看守所.一切消息进展我们都不了解. 后来得知.警察还知道了他们以前犯下的事.我朋友(主犯)曾在外地参与绑架.他的同伙将其杀害.但杀人和他没关系.他只负责开车.负责把车抵押.抵押的钱他一分没拿.这是他之前的事. 这件案子他的同伙身上好象也有人命.他的同伙全部是未成年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