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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某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2002年公司开始创建时我来到的这家公司,至今已经5年半了,在这期间公司只发给我了几个月的工资,我多次索要工资未果,后来老板答应我公司经营情况一有好转就给我补工资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许诺要给我股份),因他只是口头承诺,我没有同意,他为了表示他的真心,就给我写了一个伍佰万的欠条,现在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债权人(为公司担保贷款的单位)要来把公司收走

公司企业
2008-04-16 13:43:0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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