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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上海,事情是关于财产偷盗的赔偿的。事情是这样的,上个月21号下午我去我楼下的地下车库提一部轻便摩托车,照往常一样,给了停车牌后去拿车,结果发现车位空空如也,原以为是被挪动了,便找来车库管理员一起找,未果。就断定被偷窃了,当时考虑到车库管理员以后会赖账,我就拖着他一起去警署报案录笔录,之前还好,可一出警署管理员就开始赖账了,说是看到我前几天出去没有放进来,还叫他的家人也来吵,我当时真是感到又气又笑,毕竟停车牌我及时拿在了手上以备有个说法。 后来知道找管理员没有用,就去找小区物业,物业你推我,我推你,结果今天还是带着警署笔录回执和停车牌去了他们公司,可是气人的是,他们公司经理说了很多不负责任的话,说我车位旁边的人车子是新车,怎么不偷他的,说我08年下半年的车费没有付过,问我要付款凭证,更气人的是说我进出车库从来不扔停车牌的,我想堂堂的陆家嘴物业怎么这么厚颜无耻,做无谓的假设,没有证据乱说话。我6月份被偷的是在我付费半年内的事,假如到期怎么不发个催款单什么的,难道别人忘记交一个月的水费你就帮他停水?还有物业不是说进库拿牌子,出库扔牌子嘛。我手上的牌子难道不是他们应该尽责任和义务的凭证吗?怎么反而说我有过失了,我今天商谈破裂,就让他们复印了下我的资料,就回来了,不知道以后怎么办了,麻烦律师和朋友们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逼近这车不是我的,是我爸爸的,他现在在出差,不知道回来怎么交代了,唉~~~

民事相关
2009-06-06 16:44:5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