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断电维修机器时,被人按动电源开关。造成右小臂粉碎性断肢。经手术,接了骨头和血管。预约在2008年4月19日进行第二次手术移植神经。第三次手术移植肌腱和肌肉。现在右小臂比左小臂短12.5厘米。按动电源的人到这没有露面。公司办理了工伤。出工伤时,我正怀孕待产,2007年6月27日生产。在2008年一月底,我找他公司要个书面的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人,还有事故的处理,要求面见责任人。当时是大年25。该公司以法律上没有规定要给家属书面的报告规定,予以拒绝。并在年25时还并没有对事故做出任何处理,仅仅时报了工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