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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我家有个三室的房子,分给这个房子的时候是哥三的,后来两个哥哥搬到女方家了。我们带子孩子和两老人一起住了24年了,后期也是因为房子的问题关系就不和了,我和爱人都是下岗工人也就没搬走,但一直都交给老人房费,水电费也都是我们平摊的。老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的产权买了。 现在房子要动迁了,老人说动迁费要给她五个孩子平摊。这合法吗?房子任何费用都是我们两家拿的,户口本上也是我们五口人,没有她孩子。

刑事行政
2008-04-14 2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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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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