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郑忠弟,男,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2003年他同乡郑德光跟随郑启通一同前往南京打工,在一个福州市连江县浦口镇老板腾依明鱼丸店中打工。2003到南京之后一直都在滕依明鱼丸店中工作。
2004年三月份(农历正月十五),鱼丸店滕依明老板要求郑忠弟去生意伙伴店那结账,(在此之前老板也多次让他去结账,)可是这一次老板的要求他外出结账之后,一直没有回来,音讯全无,已经过去数年,至今仍下落不明。
家中一直等待他的音信,家人在2004年下半年向福州市连江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答复:要去当地派出所报案。于是我也到蓼沿乡派出所报案。至今也仍无结果。
2005年初前往南京,找到了老板和当时一同前往打工的老乡朋友。他们也都确定了当初他们是一同来到这里打工,于2004年正月十五应老板要求外出结账,之后就没有消息了。老板也承认在他这里打工,于2004年正月十五要求外出结账,之后就没有联系上
多年过去了,2007年12月家人再次前往南京问老板,追寻结果,老板任是敷衍回答,原来的老乡仍在那里工作,我的儿子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任何音讯。
他因为是在工作期间失踪,老板应负有什么责任呢?
我可以起诉老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