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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户口所在地 : 男方为哈尔滨;女方为四川; 现住所:男方在武汉;女方在贵阳; 双方均同意协议离婚,但男方离婚证书丢失。 请问: 1。男方是否需要补办离婚证书? 2。可否在贵阳或武汉办理协议离婚? 3。需要出具哪些手续? 4。需要多长时间办理完毕?

婚姻家庭
2008-03-26 14:12: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男方无需补办结婚证,双方持女方的结婚证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2、协议离婚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所以在贵阳或武汉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3、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方便,对于本案来说,就是50元的诉讼费。
  • 请问需要出具居住证明吗?证明由从那里开?诉讼流程有那些?
  • 可通过诉讼方式,因双方同意,法院将很快调解离婚。本案可在当地诉讼。
  • 男方在武汉;女方在贵阳;如双方在这两个城市住一年以上的,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起诉离婚。
  • 你的案子先要提供暂住证或是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
    去法院提交诉状,等候开庭,由法官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如果涉及的财产不多,诉讼费用是50元,其他费用由法院灵活掌握.
  • 1、男方无需补办结婚证,双方持女方的结婚证即可办理离婚手续; 2、协议离婚需要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所以在贵阳或武汉不能办理协议离婚; 3、应当提交(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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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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