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1年买了一套商品房(顶楼、电梯房),签定了购房合同,当时房价在每平方2000元左右,房屋面积为105平方,一次性付款,屋顶花园按每平方500元交使用权(屋顶花园内修有两间共约20平方的房屋,不在购房合同内,当时也没有约定和交钱),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 去年房开公司通知可以办房产证,但我到房开公司办证时告诉我,他们公司在我的屋顶花园内修的两间共约20平方的房屋可以办产权(注:据公司讲,当时该公司在取得规划时不能修该层房屋,故不能办产权,现在据说可以办产权),要求现在卖给我,每平方按2800元计算,如果我不买,公司将收回我屋顶花园的使用权。 我同意按公司定价购买,要求公司出具图纸并一同办理产权。但我去了公司三次,他们都没有认真测量实际面积,一会儿说是40平方,一会儿说是30多平方,还说按加40%的公摊。

公司企业
2008-04-24 16:43: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