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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是铁五局第四工程公司(广东韶关)退休职工,在1969年就确诊工伤矽肺Ⅲ期,一直在成都铁二局职业病防治院治疗,与2008年3月8日因矽肺病呼吸衰竭去世。请问对待他这种老工伤应该得到什么待遇?单位答复说只有丧葬补助和遗属每月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没有?他发生的工伤早在现在2004年实施新的工伤条例之前啊!况且2000年省政府不是颁布了一个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上不是明确规定1998年前的工伤和1998年后的工伤不同处理吗?

继承
2008-04-11 17:10: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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