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3月底看中一房,在大学城附近,想给父母亲买,但由于他们年龄近60岁,贷款年限很短,当时售楼小姐就说用我妹妹的名义买,(我妹妹在场),我也跟小姐说妹妹还在大学城附近读本科,可能贷款不到,小姐说没问题,随便找个单位盖章,肯定可以贷款。所以我们就交了2万定金,签订了合同。 他们要求我们两周内交完首付,今天我们去银行问了,发现真的贷不到款,他们说工作证明工资太高(近5000,因为工资要按揭的两倍左右才能贷到),肯定是假的。 所以我们就不敢交剩下的首付了,房产商要我们改名,拒绝退定金,但我们家里没有其它合适的人选,问这样能退回2万定金吗?谢谢!

知识产权
2008-04-09 20:36:0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到你的咨询。你目前这种情况真的是对你不太有利,因为一般开发商和业主签的合同里面都约定如果按揭办不下来是不退定金的,我想你和开发商的合同也是如此约定吧,你可以看下合同。而根据你的描述,售楼小姐的行为应该说对你造成了误导,但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肯定看不出来售楼小姐和你说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你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取得售楼小姐当时有对你说这些话的证据,比如你现在去找售楼小姐谈话看看能否录音录下来,这样证明售楼小姐的误导给你们造成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如果没办法这样做,定金很难拿回来,毕竟合同约定定金不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