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今年暑假放学回家,去医院动手术治疗近视,第一次手术失败,医院说过几个月再进行手术,没有什么大碍。
但近日我朋友手术后觉得眼睛不好,在读书所在地的医院去检查,得知第一次手术的失败有可能使我朋友眼睛受到极大的伤害---失明。现在眼睛也不好,视力明显下降了,但医院说要等做了第二次手术后才能确定我朋友的眼睛是否受到了伤害。
我想问的是:
第一、对于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医院索赔,用于今后的眼睛治疗?
第二、第一次手术的病历已经拿到了。如果要起诉医院,应该保留那些证据?是否要对第一次手术的医疗情况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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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不成功可能是患者体质原因。也可能是医院的过失所导致,认真分析病历。
本律师,交一招,先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5000元,原告就不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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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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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当时专门鉴定医疗事故机关鉴定一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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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你可先起诉让对方出钱做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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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医院索赔。诉讼后由医院举证或提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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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存病历,与医院协调
2.协调不成,可以起诉,并可以提起医疗司法过错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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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