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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婆闹离婚....现在她写了离婚协议.....要求我们的房子要一半.....我们是2005年1月结婚的.....房子是2004年买的~~房子的主人是我.....我应该给她分一半吗? 还有个问题....孩子一人一个......她还要求我给她额外2W元.....说是她带着孩子没房子住....要补贴....请问这样合理不,如果合理,,,,,,房子的补贴是怎么算的

婚姻家庭
2008-07-22 13:47:2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房子是2004年买的~~房子的主人是我,我们是2005年1月结婚的.....
    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她无权要求分割。
    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以适当帮助。
  •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
  • 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爱人无权要求分割。同时法律也规定: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以适当帮助。
  • 1、房子是你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是按揭房,则婚后还贷部分的“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此“款项”进行分割。
    2、离婚后一方经济不困难的另一方不需经济帮助。离婚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以适当帮助。
    3、建议委托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协议离婚并起草相关协议,如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房子属于你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他不能分,如果他没有房子,你可以适当给她些帮助,具体多少,由法官自由裁量
  • 女方提出的要求都是协商范畴之中的,法律上都不会支持她.
  • 对方的要求无法律依据。你可不予理睬。
  •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对方无权分割。
    对方生活困难,你应该适当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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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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