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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人,1995年我虚龄18岁和安徽淮南的一个大我十岁的男人结婚了,因当时我不够结婚的年龄男方在我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托人找关系领了结婚证.后我生了一个孩子男方怕我离开对我做了绝育手术.最后我还是离开了,也没有办任何离婚手续.八年后我又跟一个也是淮南的男人结婚了,结婚证是在江苏办的,因为我的户口一直在江苏而且是未婚.现在我和第二个男人感情不好想离婚,他却不肯离.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能把这两次婚姻都离了吗

婚姻家庭
2008-07-22 00:57:4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第一次无效的登记。第二次的登记可以进行起诉离婚。
  • 你起诉可以把第二次婚姻离了,第一次应该申请法院撤销这个无效婚姻
  • 我觉得第一次的婚姻,如果仅仅年龄未达到法定婚龄,到达规定婚龄的时候应该属于有效婚姻,在第一次婚姻有效的情况下,第二份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第一次的离婚,第二次的申请无效
  • 根据《婚姻法》规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说明你第一次婚姻的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而且,你的情况又不符合撤销条件。
    对第二次婚姻,你只能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你们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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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穆律师
    电话13600191265
  • 很危险,构成重婚的可能都有。
  • 已构成了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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