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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兄弟两家住在一个院里`两层楼。事实居住哥住东,弟住西。门在东,楼梯在西。(原来回家只能走东边公用一个门,现在西墙经村委同意可以打开。但是公用楼梯在西边。)请问是否能根据法律东西分开个走个的门?注:西边村委同意打开墙可以建门脸房。所以哥哥想把弟弟的房产作为公有`所得收入平分请问这个是不是属于侵犯弟弟的权利。`房子东首上下层都是哥哥封的阳台,但弟弟不能封,如果弟弟封上就不能走楼梯了。请问这个是不是属于侵犯弟弟的权利.房产证是共有。没分东西和面积。现弟弟想分开是否能按照事实居住情况依靠法律而分开`请您给分析赐教`。

涉外纠纷
2008-04-05 20: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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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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