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们一家三口坐长途大巴出了车祸,司机死亡,我左腿大腿骨折,做了手术,2007年又二次手术取了钢板;我爱人是骨盆几处断裂,无法手术,靠牵引,有一处长得错了位,天天疼痛,不能干重活,八岁的孩子当时额头受伤,缝了几十针,脸颊\\\\\\\\手背上留下明显的疤痕,精神上受了严重的打击,一个学期没有上学,这是一次巨大的磨难,现在我们想找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不知道除了医疗费外,我们分别能得几项赔偿,如何计算,三个人共计得多少损失金比较合理?急切地聆听王律师的指导!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