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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08年3月29日进入现在的公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800。到目前为止,我只拿到了3月份和4月份的工资。公司拖欠了两个月,即5月份和6月份的工资至今没发。(5月份公司已经把劳动合同给我了,说是1年后才能办社保) 我现在想离开公司,请问我现在离开,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申请吗?我可以现在直接离开么?如果我现在离开,公司会不发我工资吗?我该怎么办呢?

劳动纠纷
2008-07-17 10:36: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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