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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护士,想咨询律师 谢谢. 晚上9点50分来了一位因吃了100片左右的抗抑郁药物,过来洗胃,有一大夫陪同来的,不过这天不是这个大夫值班,因是他的熟人所以陪着来了,吃饭后吃得药,吃药一小时后来就医,遵大夫遗嘱,为病人洗胃,洗胃中有堵管现象出现,给以疏通洗胃管可见洗出物有菜叶和食靡,为患者输液,到大约十点通知大夫看还需不需要洗胃,大夫说继续洗胃,看到病人肚子偏大,询问,家属说病人肚子一直这么大,是肥胖的原因,大约到十点五分的时候病人出现脸色发青,紫绀,立即行气管插管,呼吸兴奋剂静推,患者出现胃穿孔,十点25分去普外科接受手术治疗,术后去监护室,术后呼吸机辅助呼吸,冰毯降温,七天后患者停呼吸机,自主呼吸很好,体温稍偏高,九天后转普外科治疗。目前患者脱离生命危险,很平稳。需要说的是洗胃时大夫一直没在场,十点时通知大夫查看需不需要洗胃,大夫没有查看患者,只说继续洗胃,患者出现变化时,再次打电话找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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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9 15:30: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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