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读初二,1994年7月30日出生.去年9月学校统一组织去芳草湖摘棉花,属勤工俭学.第三天,在摘花过程中,别的孩子在我家孩子背后向我家孩子扔棉壳,正巧我家孩子一转身,被砸中左眼.老师以为是一般的碰撞,没太在意,帮孩子擦了下眼睛,继续去秤棉花了.后来我家孩子感觉眼睛看不见了,就打电话给我,我赶去接回孩子送至昌吉中医院就诊.诊断左眼角膜破损,虹膜挤出,眼底化脓,基本无视力,当即就做了手术.治疗四十一天后出院.因为导致双眼高眼压,每周去医院复查,寒假期间又去医院复查.视力现恢复至0.8-1.0左右,出事前孩子的左眼视力为1.5.
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学校领导来过一次医院,在我们的要求下给了2000元钱.对方孩子的家长去过医院一次,孩子出院后来过家里一次,给了1000元钱.我们孩子治疗的医药费11000元,还有一些间接费用,如车辆费误工费等.孩子买了学校的团体险,报销了6600元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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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田文刚律师解答:是的,你们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带孩子去做一下法医鉴定,看能否确定伤残等级.至于能构成几级伤残,法官和律师都不知道,由法医决定.等级确定了,伤残补偿律师会给你算出来的.除了保险赔付和对方支付的,不足部分对方不承担的,必须诉到法院才会得到解决,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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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