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去年5月我母亲去世,我和父亲根据我母亲的自书遗嘱办理我现居住的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证是我母亲,遗嘱将全部房屋给我。后到地税局完契税,地税说我们不认遗嘱,只认公证遗嘱或法院判决。我们自家人被迫打了遗产官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打的是析产、继承官司,我家另有一套房是我父亲的名字。后经过判决我得到房子的产权。但到地税办理时,地税仍说时我父母的共同财产,我只能办一半的产权免税,另一半要我父亲再与我办公证赠与且要纳税。我提出法院判决内明确写明是我拥有全部产权,怎么成了50%。地税说判决中分析一段说是共同财产,我说可判决是全部,他们不认。

涉外纠纷
2008-03-28 10:17: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