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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4月提起诉讼离婚的,第一次法院判不准离婚,我又于2008年2月20日第二次提起诉讼,但却在3月20日接到法院传票,说他的朋友和同学起诉他,借款计46万未还,要求法院判决,我现在可以很肯定地说是他制造假证,目的是要侵占共有财产,如果他和他的朋友一口咬定是有这件事,我该如何去做?谢谢!

人格尊严
2008-03-28 11:49: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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