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2年买了一套房,当时开发商许诺我一年就可以入住,现在已经快两年了,房子却连影子都没见,我去问开发商他承认可以按合同赔款和退款,房子也会修,就是不知具体的时间,我现在还是想要那套房子,我听说法律上有一条:从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开始两年不于追究者就视为不追究。我就想与开发商签一份补充协议,不知是否有效,需要办什么手续吗,需要公证吗?还有其他办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吗???谢谢各位,请帮帮我这个迷茫的人吧!!![em00]

经济相关
2004-09-19 16:2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烟草证怎么办
30773
食盐专营办法2018
2155
关于退钱的问题,帮帮忙吧
消费维权案例 10658
关于退钱的问题,帮帮忙吧
律师支招帮业主找回合法权益
业主维权知识 10857
律师支招帮业主找回合法权益
法律专家支招维权十要点
业主维权知识 25522
法律专家支招维权十要点
法律专家支招维权十要点
业主维权知识 47753
法律专家支招维权十要点
专家指点迷经
商品房买卖 44160
专家指点迷经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