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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人所住4楼,5楼的住户发生漏水问题,导致本人房间的墙壁和木板因遭到严重的浸泡而产生水泡和黑滓,给本人的居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本人已于2007-11月开始就陆续和5楼的房主交涉,但他们一直拖着不肯维修和检查.2008-3-25,经多次交涉无效后,本人请来藕池村委会的调解员一起前去交涉,但得到5楼房主的回应是:\\\\\\\"我们也不知道是哪里漏水,你们给我们查出后,我们也会再敲掉墙壁进行维修的,至于检查的费用我们是不会出的,因为我也是二手房买来的.我们不想平白无故地敲自己的墙,万一查不出漏水不是亏了!\\\\\\\" 在村委会的一再调解下,5楼房主就是不肯主动检查自己墙面的问题.

刑事行政
2008-03-25 09:23: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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