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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快递公司送一台笔记本电脑到郑州,结果到郑州后是里面是一块砖头。收货人当场打开验的货,所以没有签收。我现在向他们索赔。快递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我的电脑当时是自己包装的,快递公司无法确认里面是否是笔记本电脑。事实是:当时收货员已经验过货。并且在托运单上写明了笔记本电脑。我当时声明价值是一万,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保价费三十元。但现在,收货员拒不承认当时验货,而快递公司以此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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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6 09: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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