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友被10多人打,原因是以前我和打我们的人有过矛盾,以前还打过一次架,打架时我们没还手,我的头缝了3针,身上多处青紫。我男朋友也受了伤。当时因为他们多人打我男朋友,所以他拿出刀,但是没伤到人,刀是刚买的,是要拿回家吃水果用的。事发后我们在派出所报了案,可是他们那边的人说没打着我们,是我们自己摔的,还说我男朋友拿刀伤到他们,现在他们的口供是一致的。还说我们打了他们。现在派出所还在调查,但是对我们不利。他们的口供是在去派出所时统一好了的。我现在要怎么办?我可以上述告他们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