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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和男朋友买了套二手房,首付已经付了10万,余下的23万要银行贷款,因为我没去,写的是男朋友的名字,贷款也是写着他的名字。以后我们结婚了,产权是怎样分配的,是不是首付属于婚前财产,是属于他的,我的产权就是贷款里的一半。如果要33万里的产权是一人一半,需要做公证吗?做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到哪里公证。

婚姻家庭
2008-07-14 13:56:5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因为首付里也有我支付的一部分
  • 按照你目前所说,首付你如果没有出资的话,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结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象你们目前的状况,最好做个财产约定,对房屋的权利明确一下。
  • 贷款人的名字是他,那么就没有我还贷款的证明,这样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有我的一半的吗
  • 那结婚后我们可以去做公证吗?公证首付款里我的部分,
    公证的话需要带什么证件
  • 恩,明白了,谢谢各位的耐心解答
  • 可能会认定为个人财产。
  • 1、购房时你们还没结婚登记,因此购房合同购房人是谁,产权就归谁。
    2、如合同上购房人仅是他一个人,那么产权登记肯定是他,那房子就是他婚前个人财产。至于你出了钱的问题,只能算是债权关系,债权与产权无关。
    3、你们登记结婚后,结婚登记日起的还贷那部分“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不需公证。如果双方自愿,可直接写一个情况说明并由你们双方签字确认都行了,情况说明的内容最好由律师起草,里面涉及到以前的事实说明及这部分钱的性质及归属等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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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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