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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周**于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周于1997年转为正式教师,因为虚荣心太强,先后多次找我的分管领导以性贿赂谋政治前途,2004年12月后,又一直与我的另一分管领导颜忠达勾搭成奸,不顾家庭,每逢星期五就外出与颜**,致使颜忠达于2007年6月离婚。颜家离婚后,周天天逼我离婚,本人不得不于2008年经县人法院调解正式离婚。期间,周为了早日离婚,辱骂我父亲穿得难看,我和我母亲是奴性(她的解释是象奴隶一样的人),婚姻存续期间,我的工资除生活开支,全被她进行零星转移到娘家,她娘家的一块地2006年达成口协议,说是10000元承包给我,可是我投资35000元种桔柑,每次约定签合同她娘家就加一次价,至今不签合同,故意骗我投资。她的奸夫还故意把我个人的提拔材料压着不报,致使我超过35岁,不能提拔也没有考公务员的机会,天天给我加班。她们的奸情成了当地领导教育干部的口头禅,每个会议都必讲,我的精神和前途受到毁灭性的打击。现在心脏和精神病日益加重。

行政纠纷
2008-03-21 22:57: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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