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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与人发生口角后双方打架了,对方脸被打破了去医院缝了几针,而我老公伤得不重所以没有去医院,当时并没有报警。现在都过了一个多月了,那人却要求我们赔五千块钱,但是他医药费还不到一千块,公安局说不赔就要抓人。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要据留不是应该两人都据留吗?如果我不愿意赔那么多钱应该怎么办?

刑事行政
2008-07-13 16:34:1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要看对方面部伤情,如果构成轻伤将涉嫌刑事犯罪,建议弄清情况后再予以应对。——洛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方西乾 13525990690
  • 如果不构成轻伤则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 找个律师去了解一下情况, 根据情况,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 估计对方做了伤情鉴定了 你先问问派出所有没有做伤情鉴定 如果已经构成轻伤 那就赶紧聘请律师吧
  • 你不愿意赔钱的话,如果对方构成轻伤,可以在追究你丈夫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你经济赔偿,如果不够轻伤,公安机关也可以对你丈夫进行治安处罚,同时还得赔偿损失。另外,所谓损失,不光只有医疗费,还有误工、营养费、交通费等等
  • 构成轻伤,可追究你丈夫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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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