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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经过: 因为甲方是本人的朋友,甲方让本人帮他取包袱,本人就取了,打开看不是甲方的物品,因为这个包袱的主人和甲方名字也一样班级也一样,所以甲方以为这个包袱是他的,可后来本人看这个包袱上面的电话给包袱的主人打电话让他拿走,可过2个月都没有拿走,因为本人般家的时候东西太多,不小心不这个包袱给丢了,包袱里面是穿过的衣服等, 邮包保价单写了500元

行政纠纷
2008-03-23 21:3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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