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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苏子沟镇汤河岭村村民,因居住的村组有荒山一处,被承包开采石场.但由于承包方没按合同付款.原文[一年一次交清,于每年10月1日前付清]而至今2008年3月20日,2007年的承包金仍没上交.合同书只提到[如发包方违约除双倍返还承包方所交承包金外,并赔偿承包方实际损失.如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交通事故
2008-03-21 08:59: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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